为深入开展全区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涉及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内容
(一)骗取套取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1.伪造档案、劳动仲裁法律文书、劳动监察法律文******法院 判决文书等手段违规一次性补缴;
2.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获取养老保险参保资格或缴费资格等 手段办理提前退休;
3.冒用他人信息重复参保、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
4.伪造生存状态认证资料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
5.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单位或家属不及时报告,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6.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单位或家属未及时报告,在服刑期间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二)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1.虚构劳动关系获取工伤保险参保或缴费资格;
2.伪造职业病诊断证明、伪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手段违 规认定工伤;
3.通过伪造病历、医疗检查材料、冒名顶替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伪造工伤认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手段骗取、套取工伤保险 险基金;
4.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问题;
5.协议机构挂床住院、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编造病历、短 期重复开药、“伤病不分”、无指征住院等问题。
(三)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因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不符合领取条件而仍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2.虚构劳动关系、虚假解除劳动关系等手段冒领、骗取、套 取失业保险待遇;
3.******银行账号贪占失业保险基金等问题。
(四)社保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方面问题线索
1.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 或协助虚报冒领、欺诈骗取、侵占、挪用,或贪污截留社会保险 基 金 ;
2.不依法履行职责,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 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造成社保基金损失;
3.不作为、乱作为,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上述违法行为中,党员和公职人员存在以权谋私、吃 拿卡要、收受贿赂的问题。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三、征集方式
( 一)受理电话: 12333
(二)微信公众号:红谷滩人社-微互动一社保基金监督举报;
(三)电子邮箱: ******9@qq.com;
(四)来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1517室,邮政编码330038。
四、奖励标准
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 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人社规〔2024〕2号)精神,按案值的一 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举报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 高10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线索需对应征集内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具体 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或个 人、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通话记录、处理回复截图、录 音录像、票据等)。
(二)反映内容应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保基金 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 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 究其法律责任。
(三)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 配合调查核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 格保密;匿名举报并希望获得举报奖励的,应主动提供能够辨别 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
(四)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社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