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赛特公司缓控释制剂技改扩规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抗赛特公司缓控释制剂技改扩规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C-******-03
2.2项目规模:该项目主体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体系,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面积19053.5m2,建筑层数四层,无地下层数,建筑高度一层4.8m,二层4.2m,三层6.5m,四层7.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总控制价为:******.27元。
2.3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日。
2.领取地点: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7日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7.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驻地
联 系 人:陈子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商务16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